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

英文考题

英文作文考题“fashion”。看到考题时,我根本无法相信,虽然我已在前一晚知道题目!那时,以模仿人的身份,我想写那题目的意愿是百分之百。可是,最后我还是选择了不写。因为,我是理智的!我写作的缺点是没有句号,没有结束!每次考作文,我都是用最后的五分钟写结尾,而且还是以很不甘心地去写。我的文笔属中上,可是内容是有的。写作时,灵感会源源不绝的来,我的手就跟着灵感走。但是,灵感是杀手,所以我常失手~看,又离题了~

来点开心的。女生好朋友我们称之为宝贝,那么男性好友呢?难不成我得叫他亲爱的?呵呵,或许 x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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